"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乃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的严格规制下,对于知晓并参与他人借助信息网络实施
犯罪行为的情况,如果存在严重情节,则可能面临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以及
罚金的
刑事处罚。若涉及到
单位犯罪,则将对该单位施以罚金
刑罚,同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及其他负责人进行惩处,具体依据与个人
犯罪相同。如涉嫌构成其他犯罪,则将按照
处罚较重的规定进行
定罪量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