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们在未对
当事人进行
逮捕的前提下实施了取保候审措施时,整个流程主要分为以下几个环节:
1.首先由
犯罪嫌疑人本人或是其
法定代理人和
直系亲属以及辩护律师向警方提交书面申请;
2.经过调查部门的严格审核之后,作出批准或者驳回的决定以确定是否可以执行取保候审;
3.接下来需要确定
担保的形式,这通常是通过缴纳
保证金或者提供保
证人来实现;
4.在完成上述步骤之后,需要签署
取保候审决定书以及相关的协议文件;
5.在
取保候审期间,犯罪嫌疑人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
法规,例如定期前往指定地点报到、未经许可不得擅
自离开居住地等等;
6.在案件的侦查或者审理过程中,取保候审的状态有可能会持续到审判结束为止;
7.最后,在
案件处理完毕之后,根据判决结果将保证金予以退还或者解除保证人的相应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
管制、
拘役或者独立适用
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
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