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到虚假
诉讼而遭受
刑事拘留的情况下,涉事者或其
近亲可以申请对他们实行取保候审的措施。在提出该申请时,必须符合如下几个方面的要求:
首先,他们应该不会有任何逃避侦查、
起诉以及审判的行为;
其次,他们也不能够对
刑事诉讼程序造成任何妨碍;
最后,他们还应当没有任何可能对社会产生危害性的行为。通常来说,为了获得取保候审的资格,申请人需要提供
担保人或者向相关机构缴纳一定数额的
保证金。最终,法院或公安机关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来决定是否批准这一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
管制、
拘役或者独立适用
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
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