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屋补偿费用也称作房屋重置费,其用途在于对被征收
房屋所有权人所遭受的损失进行赔付,主要依据被
征收房屋的结构以及损耗程度做出划分等级并据以计算每平米的单价。
2.周转补偿费用主要用于对被征收房屋中的住户在临时居住或自行寻找临时住所等过程中所产生的不便进行
赔偿,具体衡量是按照临时居住环境的条件进行分类,并根据被征房屋中住户的人数每月给予相应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用则是用于激励被征收房屋住户积极配合
房屋征收工作或者主动选择放弃部分权益,自愿搬迁至郊区落户或者不再寻求房屋
拆迁单位提供安置住房。
关于房屋
征收补偿费用的各项具体标准则需要由所在地各级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状况和国家相关法律
法规政策来加以确定及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
下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依据上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编制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的建设用地总量不得超过上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控制指标,耕地保有量不得低于上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控制指标。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编制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确保本行政区域内耕地总量不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