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
违法票据承兑行为的
定罪量刑情况如下:
当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
从业人员于票据业务活动中,面对违反
票据法规之票据而实施承兑操作,且由此引发严重
经济损失时,将被判处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是
拘役;
若所导致的损失达到特别严重程度的话,则可能面临五年及以上有期徒刑的
处罚。
《
刑法》第一百八十九条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在票据业务中,对违反票据
法规定的票据予以承兑、付款或者
保证,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
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