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规定,构成生产
伪劣兽药罪终局者的
量刑标准如下:
对于生产出的伪劣兽药给社会造成较大经济损害的,将被判处三至五年不等的
有期徒刑,同时还需处以相应金额的
罚金;
如果生产的伪劣兽药对社会造成了严重的
经济损失,则将面临三年以上直至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以及相对应金额的罚金
处罚;
若生产的伪劣兽药对社会造成的经济损害极为严重,致使各类家畜大量死亡等,那么
犯罪嫌疑人将会被判处七年以上直至无期
徒刑的严厉惩罚,并且还需要承担罚金或
没收财产等
附加刑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七条
生
产假农药、假兽药、假化肥,销售明知是假的或者失去使用效能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或者生产者、销售者以不合格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冒充合格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使生产遭受较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使生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使生产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