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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伤害罪宣判通常需要多长时间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规定,故意伤害犯罪案件通常需在人民法院收到起诉材料之日起的两个月内予以判决。
但对于某些情节较为严重、可能会被判处死刑附带民事诉讼的特殊案件,亦或是因“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八条”所述情况之一导致的案件,则应经过上一级人民法院的批准后,方可将审理期限适当延长至三个月之内。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在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的案件中,人民法院原则上必须在收到起诉材料后的二十日内完成审判工作。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第二百二十条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
最新修订:2024-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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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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