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
离婚事宜时,
婚前协议具有
法律效力,然而这仅限于
当事人之间未达成其他特殊约定的情形。
依据现行相关
法规,夫妻双方可以自由约定婚姻关系维持期内所获得的财产以及个人
婚前财产的所有权归属问题,具体可分为各自所有、
共同共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等三种情况。
关于此类约定需以书面方式呈现。
只要该协议内容不违背我国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便会自然而然地产生相应的法律约束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
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
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
个人财产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