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刑事辩护专题 > 公司犯罪辩护专题 > 私分国有资产罪既遂的刑事责任应如何承担

私分国有资产罪既遂的刑事责任应如何承担

关于侵犯国有资产罪成犯后应负之刑事责任,根据相关法规,政府部门、国有企事业单位以及社团组织等,凡在执行特定范畴内之任务时,违规擅自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分配给个人者,若所涉金额大小未逾法定标准,则应对其主要负责人及参与策划执行的工作人员作出以下惩罚措施——赋予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并处以罚金
如若涉及资金数额庞大,则处以三年以上直至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附加罚金处罚
刑法》第三百九十六条
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违反国家规定,将应当上缴国家的罚没财物,以单位名义集体私分给个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最新修订:2024-08-02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咨询律师
更多
段文超律师

帮助人数:1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