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量故意
伤害罪成立与否所需具备的条件如下:
首先,本罪的
犯罪主体需符合法定年龄并具有承担
刑事责任的能力,通常情况下,此范围内的人类个体方可成为
责任主体。
其次,
犯罪客体必须涉及人体权利,具体而言即自然人以维持其身体各部分及其关联组织的整体完整性为前提而享有的人格权。
再者,
犯罪行为在客观层面上主要体现为
行为人实施了对他人身体的非法侵犯。
这种行为在实践中可以表现为采用器械进行侵害、利用驯化的野生动物突然袭击等形式,无论行为人是直接实施还是通过第三方间接发动,亦无论其攻击的是
受害人的体肤还是内部器官,只要其主观意愿明确,并且此恶意行为能够导致他人的人身健康受到实际损失,便可构成故意伤害罪。
需要强调的是,构成故意伤害罪的行为必须
首先被认为是不合法的。
比如
正当防卫,虽然可能会造成他人的局部或整体伤害,但由于其涉及到法律规定的抵抗入侵行为,因而并不构成故意伤害罪。
最后,
故意伤害必须实质上已经形成,且要给他人的人身健康带来一定程度的损伤后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
徒刑或者
死刑。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