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效力失效后,处理方法包括:
1、返还财产原则,就是要求
合同当事人在合同被确定为无效或撤销之后,对先前已交付之财产,具有归还的诉求权;
而该财产的接收者,也须承担起归还的义务。
2、
折价补偿规定,即若因
无效合同所获得的对方财产无法退还亦或无需退还时,应根据所获财产的价值进行估算,通过支付货币的方式对对方进行补偿。
3、
赔偿损失责任,即在合同被确认无效之后,倘若由某一方或双方的过失导致另一方遭受损失,则还需承担相应的
损害赔偿责任。
《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
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有过错的一方应当
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