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证明实际借款人
出借人要留存双方关于借卡及借款的沟通记录,如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同时保留资金流向证明,比如银行转账记录等,以此证明实际借款人为借卡人。
(二)偿还与追偿
若无法证明实际借款人,出借人先向债权人偿还借款,之后凭借借条、转账记录等证据向借卡人追偿。
(三)涉及非法借贷处理
若借卡行为涉及非法借贷,出借人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并配合调查,证明自己没有犯罪故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出借银行卡虽未签订书面合同,但基于实际行为产生了相应权利义务,若因出借行为导致相关责任,需按法律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