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遇到保险公司拒绝理赔的情况时,您可参考以下几种途径来维护自身权益:
首先,尝试与保险公司展开积极沟通,了解其否决理赔申请的具体原因;
如若保险公司所述理由并不合理且缺乏法律依据,身为
消费者,您有权向所属地区保监局提交投诉请求。
其次,如果双方未能就理赔事宜达成共识,为了公平公正起见,建议寻求
仲裁渠道,将案件交由独立的第三方机构进行裁定,并确保双方均需严格遵守裁决结果。
最后,作为
被保险人,您还可以依照相关法律
法规,通过法院向保险公司提起
法律诉讼,借助
司法程序解决争议,最终由法院作出裁决。
《
保险法》第二十三条
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
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保险人应当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达成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
保险合同对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期限有约定的,保险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