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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犯罪前科能否判缓刑

若满足缓刑适用的各项严格条件,便有可能被依法判处缓刑
然而若是曾受过刑事处罚,并构成累犯情况,此时便是无论如何无法适用于缓刑之处罚制度。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的明文规定,对于那些被判处为拘役或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犯罪分子群体中,同时具备下列条件者,应可裁决为缓刑判决。
在这些条件之中,包括了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犯罪情节相对轻微;
其次是有显著的悔罪表现;
再次就是其再犯罪的风险相对较低;
最后便是宣布缓刑后,该罪犯对其居住所在的社区并不会造成严重的负面影响。
而同样根据该法规的第七十四条的明确规制,对于累犯及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将不再适用缓刑的处分方式。
《刑法》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第七十三条
【考验期限】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
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
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最新修订:2024-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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