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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交易方式收受财物是否构成受贿罪

通过交易之手段获取财物很有可能被视作受贿罪行。
对于那些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并滥用其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私利之人来说,如果他们试图以远低于市场价格的价格从特定受惠者手中购置房屋、汽车之类的重要财产;
或者以超出市场水平的高价将上述财产转售给特定受惠者;
甚至试图采取各种其他复杂的交易形式来非法收取特定受惠者提供的财物,便会按照法律规定被视为受贿事件进行处理了。
《关于办理受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一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以下列交易形式收受请托人财物的,以受贿论处:
(1)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向请托人购买房屋、汽车等物品的;
(2)以明显高于市场的价格向请托人出售房屋、汽车等物品的;
(3)以其他交易形式非法收受请托人财物的。
最新修订:2024-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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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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