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构成非法制造、出售
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且
违法行为已经完成的
处罚:
首先,只要
行为人实施了本罪的全部行为,那么便可认定为该种罪行即遂。
对此情况,根据法律规定,通常会面临三年以下长期
徒刑或短期
拘留,并且在此基础上还要附加2至20万元不等的
罚金处分。
其次,倘若
犯罪的金额达到了一定的数量级,同时在情节方面也较为严重的,那么将会被判处3到10年不等的
有期徒刑,而且需要支付5至50万元不等的罚金作为处罚。
最后,若是犯罪的金额数额极为庞大,并且情节极其恶劣的情况下,那么将会面临至少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或者是无限期的徒刑,同样还要缴纳5至50万元的罚金或者被法院依法没收所有财产以示惩戒。
《
刑法》第二百零五条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
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
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