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构成
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案件,在司法实践中,根据具体情节的不同,其对应的判处也会有所差异。
严重情况下,被告人将被处以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
拘役;
而若情节达到了极其恶劣的程度,则可能面临更严厉的
刑罚,即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另外,对于涉及到
单位犯罪的情形,
法规还明确了对单位处以
罚金作为
法律制裁之一,同时,也要求对单位内承担决策以及执行职能的主管人员与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按照自然人
犯罪的相应标准进行
定罪量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
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增加的操作,后果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
处罚。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影响计算机系统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