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医疗费之索赔金额
本项仅限于在治疗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诊疗费、药品费、住院费以及其他相关医疗用途的开支。
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医疗费
赔偿金额=诊疗费+药品费+住院费+其他医用费用。
2.住院伙食补助费之索赔金额
一旦您需要住院接受治疗,我们将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为您支付相应的住院伙食补助费。
该款项数额取自每天30元乘以您在医院内实际居住的天数。
3.营养费之索赔金额
当您因病受到损害时,我们会提供合理的营养补贴,以增强您的身体恢复能力。
具体金额将依据您的
伤残程度和
医疗机构的建议来确定(或按照每日常规20元的标准进行计算)。
4.
误工费之索赔金额
如果您因为受伤而无法正常工作,我们将会根据您的实际损失给予相应的误工费补偿。
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误工费赔偿金额=
受害人固定收入×误工时间,或者是以30,293元除以每年365天再乘以误工天数。
《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
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
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
护理费、
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
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
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
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
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第二十五条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
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