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夫妇共有的资产分配问题,我们应尊重并秉持公正平等的处理态度。
在实际操作中,我们需要始终关注到未成年子女及女性配偶这两类特殊群体,同时也不能忽视无过失方的权益。
在处理过程中,我们必须坚持公平合理的原则。
对于那些被认定为夫妇共同拥有的财产,夫妇双方都享有平等的分割权。
若在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夫妇双方曾就此达成过任何协议,那么这些财产将归属于其中一方或双方分别所有,具体情况需按照他们之间的约定来执行。
若没有明确的约定,则需由夫妇双方进行协商解决。
《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
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
民法院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