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况下,
刑事拘留行为本身并不直接导致银行账户被冻结。
然而,当涉及到
犯罪嫌疑人涉嫌罪行并且被刑事拘留之时,公安机关为了案件审理和后续处理工作之需,有权力依法对犯罪嫌疑人的财产展开调查与冻结。这种情形主要是出于防范犯罪嫌疑人企图转移、隐藏其财产,以及在将来可能会面临的
罚金、
没收财产等
刑事处罚措施之考虑。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一条:“在侦查活动中发现的可用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各种财物、文件,应当查封、扣押;与案件无关的财物、文件,不得查封、扣押。
对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要妥善保管或者封存,不得使用、调换或者损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