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邀请
招标的金额规定如下:凡属于
私营企业自有资金比例达到百分之五十及以上的项目,皆可考虑采用邀请招标的方式进行。若公开招标发布了两次及以上的公告之后,发现
投标者人数仍未满足法定人数要求,则可考虑转为邀请招标或者选择直接发包。在招标的具体金额方面,无论是邀请招标还是公开招标,双方并无本质差异。针对施工
类别的工程,其招标金额需在人民币两千万元以上;对货物类别的招标,其金额需在人民币一百万元以上;而对于服务类别的招标,其金额需在人民币五十万元以上;
此外,如果工程总投资超过三亿元人民币,那么所有相关分项都必须采取招标的方式进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
招标投标法》第十六条
招标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应当发布招标公告。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公告,应当通过国家指定的报刊、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介发布。招标公告应当载明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招标项目的性质、数量、实施地点和时间以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