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明确共同投资方在投资金额以及投资形式方面的细节,同时也要确立双方各自在总投资额度中所占的具体比例。
此外,还需要明确关于合作项目的投资时间这一重要事项;
2.对于共同投资所产生的利润以及可能出现的亏损情况进行详细的分析,并根据各投资方在总投资额度中的比例来分配利润及承担亏损。在此过程中,必须建立起完善的相关制度体系以确保公平公正。
《
公司法》第三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
出资证明书。
出资证明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
公司名称;
(二)公司成立日期;
(三)
公司注册资本;
(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
(五)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
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