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您所提出的
保险理赔申请遭到了保险公司的拒绝或者明显的延迟支付,您可以尝试采取以下几种方式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首先,务必认真研读
保险合同中的各项条款内容,明确自己所拥有的权益以及应承担的义务,积极与保险公司展开深入磋商,并且提交充分且翔实的
证据和资料作为潜在索赔要求的支撑;
其次,若经过与保险公司的多次交涉仍然未获得满意的解决方案,您有权向保险
公司设立的客户服务中心或是其相关职能部门提出投诉请求,以获取相应的处理结果,同时也需要妥善保存所有投诉过程中所产生的证据材料;
再次,若上述投诉手段未能达到预期效果,您还可以考虑向保险行业的监管机构进行投诉或
申诉,请求他们出面进行调解或者做出公正的裁决。这些保险监管机构主要包括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下属分支机构、各地区的保险行业协会以及各类保险公估机构等等;
最后,在所有其他维权途径均告失败的极端情况下,您仍有权利向当地人
民法院提
起诉讼,通过
法律诉讼的方式来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
《
保险法》第十七条:保险人收到投保人或者
被保险人的理赔通知书和与之有关的证明文件后,应当及时核实,对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
赔偿事项在规定期限内给付保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