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保险公司的
诉讼时限通常设定为两年;
然而,对于人身保险案件来说,其
诉讼时效期间则延长至五年。当涉及到除人身保险之外的其他种类的保险中,
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在请求保险人支付
赔偿款项或者支付保险金额时,其
诉讼时效期限同样设定为两年,该期限从他们知晓或者应该知晓
保险事故已经发生的那一天开始计算。而在人身保险的情况下,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支付保险金额的诉讼时效期限则延长至五年,同样是从他们知晓或者应该知晓保险事故已经发生的那一天开始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
保险法》第二十六条人寿保险以外的其他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人寿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五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