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建设工程纠纷专题 > 施工合同纠纷专题 > 建设工程被挂靠人责任由谁承担

建设工程被挂靠人责任由谁承担


1.涉及到挂靠经营关系的建筑施工企业,若以自身名义或由被挂靠单位代为签署承包合同,该类情形通常情况下应将挂靠经营者及被挂靠单位作为共同诉讼主体,参与诉讼活动或者应诉行为;
2.挂靠当事人之间所达成的挂靠协议属于无效协议。
在此种情况下,双方需各自承担相应的过失责任;
3.该施工单位及其实际使用其名义承揽工程的单位或个人应对因上述行为给建设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若建设单位在明知该施工企业系被挂靠的前提下仍然与其签订相关合同,那么建设单位亦存在过错,理应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的暂行意见》第五条
施工人挂靠其他建筑施工企业,并以被挂靠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签订建筑工程合同被起诉的,应将施工人和被挂靠建筑施工企业列为共同被告;
被挂靠建筑施工企业对施工人因承揽的工程不符合质量标准造成发包人损失的,应承担连带责任
最新修订:2024-08-01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