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工程款项的扣除比例,我们需要明确一个上限为90%。
发包方有责任按照工程价款不超过90%的标准向
承包方支付工程进度款,同时,支付金额也不得低于工程价款的法定最低标准——即60%。
当工程进展到结算环节时,如果出现进度款支付超出实际已完成工程价款的状况,那么
承包单位必须按照相关规定在结算之后的30天内,将多收的工程进度款全数返还给发包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
建筑法》第十八条
建筑工程造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在合同中约定。
公开
招标发包的,其造价的约定,须遵守
招标投标法律的规定。
发包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及时拨付工程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