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于只涉及
财产权益且采取计件收费方式的
民事诉讼案件,其收费标准在每案人民币3000元至12,000元之间。
2.对于涉及财产权益且采用按标的额比例收费方式的民事诉讼案件,我们将根据
诉讼标的额的大小,按照如下比例进行分段累计收费:在诉讼标的额低于或等于10万元(包含10万元)的范围内,收费比例设定为8%-12%;若收费金额不足3000元,则可按照3000元收取;在诉讼标的额介于10万元与100万元(包含100万元)之间的范围内,收费比例设定为5%-7%;在诉讼标的额介于100万元与1000万元(包含1000万元)之间的范围内,收费比例设定为3%-5%;在诉讼标的额介于1000万元与1亿元(包含1亿元)之间的范围内,收费比例设定为1%-3%;而在诉讼标的额超过1亿元的情况下,收费比例设定为0.5%-1%。
3.对于采取计时收费方式
代理民事诉讼案件及代理民事诉讼案件
申诉的服务,计时收费标准为每小时人民币200元至3000元不等。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九条
实行市场调节的律师服务收费,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律师服务收费应当考虑以下主要因素:
(一)耗费的工作时间;
(二)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
(三)委托人的承受能力;
(四)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
(五)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