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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证注销保险赔不赔

驾驶证被注销后,保险赔偿问题
机动车驾驶证失效的情况下,保险公司不得以该为由拒绝理赔。根据相关法规规定,尽管机动车驾驶证未能如期进行年检或更换而处于失效状态,但这并不意味着其法律效力也随之丧失。然而,驾驶人仍需遵守相关规定并尽快申请办理相应的换证手续。仅当由于驾驶证已注销或者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证而导致的财产损失时,保险公司方有权免除赔偿责任;若造成了人员伤亡,保险公司则应先行垫付伤者的紧急救治费用,然后再向肇事责任人进行追偿。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最新修订:2024-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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