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刑事辩护专题 > 取保候审专题 > 案件批捕后退回公安还能取保吗

案件批捕后退回公安还能取保吗

在案件审查批捕阶段,若检察机关决定退回公安部门进行补充侦查,则此种情况下仍存在申请取保候审的可能性。
然而,这并不是绝对的,申请者必须严格遵守我国对于取保候审的相关法律规定和条件要求,具体包括以下几种情形:即犯罪嫌疑人可能面临管制拘役或其他适用刑罚的判决;亦或是犯罪嫌疑人为孕妇、哺乳期妇女,需要照顾自己的孩子。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最新修订:2024-07-31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咨询律师
更多
段文超律师

帮助人数:1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