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离婚证书遗失之后,申请开具证明的具体操作流程,我们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类:
首先是户口本上明确记载
离婚信息的情况下,
当事人可以凭借其有效
身份证件以及户口簿,前往曾经办理
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另一方的常驻
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所在部门提交补领申请;
其次,如果户口本并未标明离婚相关事宜的话,当事人需要携带本人的户籍证明文件以及所在单位或者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
婚姻状况证明,前往原婚姻
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原婚姻登记机关会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详细核实,确认无误后,将依法为其颁发解除夫妻关系证明书。
值得注意的是,所补发的证明书与原始的离婚证书具有同等的
法律效力。
《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
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
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
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
抚养、财产以及
债务处理等事项
协商一致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