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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期间警察能刑事拘留吗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条款,包括第六十六条及第六十七条的内容,为确保案件审理的顺利进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有权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对涉案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采取拘传、取保候审甚至是监视居住等多项措施。同时,第六十七条明确阐明,倘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备身体患有严重疾病、日常生活难以自理,或者正处在孕期并需哺乳自己婴幼儿的特殊情况,若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并不足以引发社会安全隐患的话,则可依法适用取保候审。因此,若有孕妇涉嫌犯罪,只要其符合取保候审的相关要求,即实施取保候审不会对社会产生任何危害性,那么依照现行法律法规,公安机关便有权对其实施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这就意味着,在怀孕期间,警方仍有权力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拘留的手段,但前提必须是符合取保候审的各项条件。若无法达到取保候审的标准,警方可能会选择其他相应的措施,例如拘传或监视居住。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最新修订:2024-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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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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