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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罪多长时间到检察院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九条明确的规定,若犯罪嫌疑人身负重罪,例如可能面临十年有期徒刑或以上严厉惩处,并且在已依照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延长针对该案的侦查期之后,仍旧未能在预定时限内将此案侦破并告结,在此情形下,便可获得省级、自治区级以及直辖市级人民检察院的授权批准或者决策,再次延长两个月的侦查期限处理此案。因此,关于盗窃犯罪的侦查期,可以视实际情况及相关法规予以适当的延长办理。然而,究竟何时能够将案件移送至检察院,还需看案件的具体推进状况以及侦查工作的完成程度而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九条
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
最新修订:2024-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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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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