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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强奸罪坐牢三年咋办

依据我国刑法典第三十六条之规定,若儿子因涉嫌强奸罪名而被判定入狱服刑叁年期间,又须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则在执行刑期之时,首要任务即为确保对受害人的民事赔偿责任得以全面履行。倘若儿子所拥有的财产不足以覆盖所有的赔偿金额,甚至可能会被法院处以没收财产,那么应首先使用此等财产来履行民事赔偿义务。若儿子所拥有的财产既无法负担罚金又无法承担民事赔偿,则应对其财产进行优先分配,以满足民事赔偿方面的需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六条
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并应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
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犯罪分子,同时被判处罚金,其财产不足以全部支付的,或者被判处没收财产的,应当先承担对被害人的民事赔偿责任。
最新修订:2024-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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