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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外包工职务侵占罪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的明确规定,所谓职务侵占罪,简而言之就是公司、企业或其他合法团体的在职职员,在执行自身职务的过程中,采用不正当手段将本单位持有的财产据为己有,且涉案金额达到了法定的“数额较大”标准的犯罪行为。若劳务外包工在履行职务时,同样采取了类似手法,将本单位财产非法占有,且涉案金额也达到了相应的标准,那么他就有可能涉嫌犯下职务侵占罪。然而,具体是否构成职务侵占罪,还需结合实际情况进行深入分析和判断。如果劳务外包工的行为完全符合上述法条所给出的定义,同时其涉案金额也满足了法律规定的“数额较大”的标准,那么他就有可能面临刑事追责。反之,若涉案金额并未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那么他就有可能无法被判定为职务侵占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最新修订:2024-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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