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
财产纠纷的主要方法为以下四个步骤:友好协商(和解)、第三方介入调停(调解)、
仲裁审理以及
诉讼程序。当争议主体寻求以和平方式了解问题时,便可选择和解;如若各自立场较为坚定或和解失败,可尝试寻求调解。如有关各方均不愿意接受调解或调解无法达成共识,则可依据事先签订的仲裁协议向相应的仲裁机构提出仲裁申请。对于涉及国际事务的案件,相关
当事人有权根据仲裁协议向中国仲裁机构或其他具有国际认可资质的仲裁机构提交仲裁申请。若当事人未能签署有效的仲裁协议或仲裁协议失效,他们仍有权利向当地
司法机关提
起诉讼。
《
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三条
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
诉讼等途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