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恋爱关系形成前,男性购买的房产并不被视作婚后的
共同财产;
然而,仅仅是参与共同还款的行为则被视为夫妻双方的共同支助。
依据中国现行法律
法规,一方在婚姻关系
存续之前所获得的财产,将被秩序为该方的专属
个人财产,即使在
结婚后相当长时间内也不会改变其属性,除非有特别约定。
《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
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
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
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