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最新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中,对于
受贿行为的豁免及
刑事责任的撤销情况作出如下具体规定:
首先,对于情节业已显著轻微且对社会危害程度较小的案件,可不视为
犯罪进行处理;
其次,若犯罪事件发生后,经过国家法律所设定的
追诉期已经超出了法定时间界限,也可由
司法机关取消其刑事责任;
再次,经过国家特制的赦免命令,亦可依法将其
刑罚予以豁免;
最后,如果其他相关法律对此类案件有明确规定有权豁免其刑事责任的,同样也可以依照法律规定执行。
《
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
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
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
犯罪嫌疑人、被告
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