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债权人和负有
债务的
当事人可以通过友好协商的途径来化解
纠纷。当借贷
期限届满之际,债权人可以适时地提醒对方及早偿还所欠款项,或者共同商议并签订新的延期
还款协议;
2.倘若债务方拒绝按期还款,且经过双方多次协商仍未能达成有效共识,此时债权人有权向当地
司法机关提出
申诉请求,呈上详实的
起诉状,经由法院按照法定程序予以受理。如果决定采取法律手段以求索欠款,债权人
首先需做好充分的
证据收集工作,主要包括:明确的借据、双方在借款过程中的录音或录像资料,以及银行转账记录等能够证实对方确实收到了借款的有力证据。一旦
胜诉,债权人便可申请法院实施
强制执行,法院将依法采取必要的
强制措施,如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
被执行人应尽义务的那部分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
对
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
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