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售
卖假货行为的
刑事责任判定:若售卖假货的销售额介于人民币5至20万元之间,将被定性为
销售伪劣产品罪,面临两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的惩罚,同时还需承担
罚金的法律责任;倘若售卖假货的销售额在人民币20至50万元之间,那么将被判处两年至七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同样需要负担罚金;如果销售额达到人民币50至200万元之间,则可能被判处七年以上的有期徒刑,并且仍需缴纳罚金;而当销售额超过人民币200万元时,将有可能被判处十五年有期徒刑甚至是无期
徒刑,同时还需承担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的法律责任。
《
刑法》第一百四十条
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
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
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