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防卫制度的
构成要件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首先,
正当防卫必须针对指向正在进行中的
犯罪行为所实施的措施;
其次,该伤害行为需严重威胁到人身安全,如凶杀、
抢劫、强奸、
绑架等恶劣的暴利
犯罪;
再者,为了保护自身和他人的合法利益,
防卫行为在性质上应具备严重性、强度上具有
暴力性且在时间上务必具有紧急性;
最后,防卫行为必须对不法侵害者造成了不可挽回的损害或伤亡。
《
刑法》第二十条
为了使国家、
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
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
处罚。
对正在进行
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
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
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