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人
民法院颁布
判决书之后,规定的
上诉时间期限为10天,自收到裁决文书生效之日的次日开始计算。
所谓“上诉”,乃是指对于
一审法院尚未产生法律约束力的判决或裁定,
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依照法定程序表示反对并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重新审理案件的行为。
《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
被告人、
自诉人和他们的
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
被告人的
辩护人和
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
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