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不同情况下,选择适用何种
罪名进行
定罪量刑主要考虑的因素包括
犯罪者是否对同一
受害人实施了多次
抢劫等行为。
若犯罪者确实对同一受害人实施了此类行为,则应判定其犯有最严重的罪行;反之,则应对各个独立的
犯罪行为分别裁决,实行
数罪并罚的惩治措施。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抢劫罪通常会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
有期徒刑,同时还须面临
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的惩罚。
倘若是构成了抢夺公私财物的
犯罪事实,那么若涉及到
数额较大,或者反复多次地实施抢夺行为,犯罪者便可能面临包括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甚至是
管制在内的多种
刑罚,同时也有可能需要承担罚金或者是单独的行政罚款作为额外的
处罚。
而对于
数额巨大或存在其他严重情节的抢夺犯罪,犯罪者将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同样需要接受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的处罚。
若抢夺行为的数额已经达到特别巨大的程度,或者伴随有其它特别严重的情节,那么犯罪者将会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乃至无期
徒刑的严厉惩罚,同时还要承受罚金或者是没收财产这两项经济上的附加惩戒。
《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
暴力、
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
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
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