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企业未能为雇员进行
个人所得税的申报,其潜在的后果主要包括并不造成税收亏损情况下的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纠正,可处以二千元人民币以内的罚款惩罚;但如果因此而导致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纳税或缴纳少额税款的话,税务部门应依法强制追回不履行纳税义务或少缴纳的税款,同时还会对纳税人施加罚款惩戒;
最后,亦有可能面临其他相应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或者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
代扣代缴、代收
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
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