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
离婚当事双方并未履行
结婚手续,则不存在合法的婚姻关系,此时涉及的财产问题便可被视为
同居期间的共有资产。
在涉及房
产权属方面的争议时,应以法律规定的
不动产登记簿中的权属人为准。
举个例子,如果
房产证上仅有一方姓名而并无另一方的信息,尽管
购房合同时可能出现了另一方的姓名,但该房屋的所有权仍归于登记之人。
然而,如若该房产证上有双方的资产占有情况,根据实际情况,理应对此套房产视作两人的
共同财产。
《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
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
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
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