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第一阶段是
报案。
若在
刑事案件发生之际,有受害者或是其他权益受侵犯之人主动
报警,那么这一刑事案件的初期程序便由此得以启动。
其次,第二阶段为公安初查。
在接到报案以后,公安机关会正式介入并着手进行初步调查,以便于确认该案件的关键性事实,从而断定其是否具备基本的
犯罪事实,以便决定下一步是否应该
立案。
接着,第三阶段即立案,标志着案件迈入到了
侦查阶段。
而此时,对于受害者和律师来说,他们需要积极地协同警方展开初查,并且依据初查的结果,与公安机关包括侦查、法制在内的多部门充分沟通,进一步配合警方展开深入的侦破工作,并争取将此案件正式确认为刑事案件。
随后,便是第四阶段,即侦查历经完毕,公安机关提交出《
起诉意见书》,而案件也随着进入到
审查起诉阶段。
紧接着来到第五阶段,即检察院
审查起诉环节。
在侦查工作宣告完成后,案件随之步入到审查起诉环节,公安局在经过侦查之后,将会把全部案件的
证据材料进行全面提取、固定和整理成册,
最后再将这些案件文件移交给检察院来负责审查,并据此作出是否应当向人
民法院提出
公诉的决策。
最后,是我们所熟悉的审判阶段。
在检察院将案件提起
诉讼后,法院会对检察机关所提出的公诉事项进行审理,一旦
起诉书中包含确切的犯罪事实指控,则应当决定举行法庭审判。
期间,法院需听取控辩双方的意见,并根据所查明的实际情况、证据以及相关的法律条例,最终得出对被告判处有罪或者无罪的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
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
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