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欺骗手段获取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贷款,在多种情形下应立案追诉。包括骗取贷款数额达百万以上、造成金融机构直接经济损失二十万以上、多次骗贷以及造成重大损失或有严重情节。而贷款诈骗罪,只要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贷款数额较大(通常二万以上)便需立案。
为避免此类违法犯罪行为发生,金融机构应加强贷款审核,严格审查贷款人资质和贷款用途,利用大数据等技术手段识别风险。监管部门要加大对金融机构的监督力度,建立健全违规行为处罚机制。公众也应增强法律意识,了解骗贷等行为的严重后果,不参与违法活动。
法律分析:
(1)以欺骗手段获取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贷款,存在多种情形会被立案追诉。当贷款数额达一百万元以上,或给金融机构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二十万元以上,就符合立案标准。
(2)即便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多次以欺骗手段取得贷款,也会被立案。此外,其他造成重大损失或有严重情节的情形同样会被追诉。
(3)若构成贷款诈骗罪,只要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金融机构贷款数额较大,通常为二万元以上,就应立案追诉。
提醒:
贷款过程中应遵守法律法规,如实提供信息,避免因欺骗手段获取贷款而面临法律风险。不同案情对应解决方案不同,如有疑问可咨询进一步分析。
(一)对于银行等金融机构,要加强贷款审核流程。严格审查贷款人提供资料的真实性,通过多种渠道核实信息,避免被欺骗手段蒙混过关。
(二)建立贷款人信用档案,对多次以欺骗手段申请贷款的人予以重点关注,拒绝再次贷款申请。
(三)一旦发现贷款人有欺骗行为且达到立案追诉标准,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二十七条规定,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以欺骗手段取得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
(二)以欺骗手段取得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
(三)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多次以欺骗手段取得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的;
(四)其他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形。
1.以欺骗手段获银行等金融机构贷款,有以下情形应立案:贷款数额超百万;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超二十万;未达上述标准但多次骗贷;有其他重大损失或严重情节。
2.构成贷款诈骗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贷款,数额较大(一般超两万)就应立案。
结论:
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符合特定情形应立案追诉;构成贷款诈骗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贷款数额较大也应立案追诉。
法律解析:
根据相关规定,以欺骗手段获取贷款,满足以下情形之一要立案追诉:一是贷款数额达一百万元以上;二是给金融机构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二十万元以上;三是虽未达上述数额标准但多次欺骗取得贷款;四是有其他重大损失或严重情节。而贷款诈骗罪,只要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金融机构贷款数额达二万元以上就需立案。这表明法律对金融贷款领域的欺骗和诈骗行为有严格的规制,旨在维护金融秩序和金融机构的合法权益。如果在金融贷款方面遇到类似疑惑或面临相关法律问题,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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