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层面上,倘若您涉嫌
盗窃物品价值达到人民币1000元,但尚不足以构成
刑事犯罪,那么将无法被判处
徒刑。
相反,这种情况会依照中国大陆地区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相应的调查和处理。
根据该
法规的第四十九条明确指出:
对于那些有盗窃、诈骗、哄抢他人财产、抢夺、
敲诈勒索或故意破坏公共或私人财物的人,都应处以5到10天不等的
拘留处分,并且还可以同时给予最高五百元的罚款惩戒;若其行为情节较为严重者,则应处以10至15天的
拘留期限,同时可附加最高金额为一千元的罚款
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