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判断个体究竟是否成功达到酒驾
酒精含量的界限,需要综合考虑其对于酒精的体内吸收能力以及速率等因素。
饮酒驾车这一
违法行为,通常是指醉酒状态下的驾驶员所进行的车辆驾驶活动,而在醉酒状态下,醉酒司机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浓度必须大于或等于每百毫升20毫克,同时低于每百毫升80毫克。
换言之,包含于每百毫升20毫克至每百毫升80毫克这一范围之内的酒精含量,便构成明确的违法行为。
每百毫升20毫克的情况,大致相当于饮用一杯约为355毫升的啤酒;而每百毫升80毫克,相当于饮用约等于710毫升的3两低度白酒或是3瓶容量合计为650毫升的啤酒;
至于每百毫升酒精含量达到100毫克者,大约等于饮用1斤达到330亳升的低度白酒,亦或是3瓶累积容量达到990毫升的啤酒。
因此,即使仅仅饮用两杯总共容量约为710毫升的啤酒,也已经达到了足以触发酒后驾驶
执法机关启动调查程序的标准。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
驾驶机动车的,处
暂扣六个月
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
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
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
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
重大交通事故,构成
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
4.1酒精含量阈值
车辆驾驶人员饮酒后或者醉
酒后驾车血液中的酒精含量阈值见表1。
表1车辆驾驶人员血液酒精含量阈值
驾驶行为
类别阈值
(mg/100mL)
饮酒后驾车≥20,<80
醉酒后驾车≥80
4.2血液与呼气酒精含量换算
车辆驾驶人员呼气酒精含量按1:2200的比例关系换算成血液酒精含量,即呼气酒精含量值乘以2200等于血液酒精含量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