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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能不能参与集体收益分配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证书被认为是一份至关重要的证明文件,此证书的运用领域不仅局限于以下几点:
首先,它可以明确农民所拥有集体资产的股份份额: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证书具有确认农民在集体经济组织中所处股份比例的功能,这对于农民积极参与集体经济活动、参与决策过程以及获取收益分配都有着十分关键的作用;
其次,持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证书的农民有权参与到集体的管理决策中去,其中包含有对集体经济的规划、发展计划、分配方案等诸多事宜的提供意见和建议;
再次,作为集体经济组织中的一员,农民依法享有根据自身股份的大小而获得收益分配的权益,这也是他们作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一项基本权利;
最后,根据某些特定情况来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证书甚至还能作为农民进行抵押融资的可靠凭据,由此协助他们获得更为充足的资金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第十二条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最新修订:2024-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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