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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多久开庭宣判

一般而言,从刑事拘留期至正式开庭通常需要大约三个自然月左右的时间。
然而,这也取决于具体案件的实际复杂程度。我们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明确提出,相关司法机构对于犯罪嫌疑人以及被告获得拘留的最长期限一般不能超过37日,同时在对犯罪嫌疑人实施逮捕之后,进行侦查的羁押期限也不应超过两个月;若案件的情节较为错综复杂并难以结案,则可经过上级人民检察院的批准适当延长其羁押期限1个月。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七条
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中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十四日以内作出决定。在特殊情况下,决定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三日。对不需要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对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最新修订:2024-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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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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